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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受理居民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流程办理。

(1)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方具有本市户籍;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自愿结婚;(6)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结婚登记当事人身份证丢失或身份证与户口本不符如何处理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受理居民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流程办理。(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与以往不同的是,民法典出台后,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共计30天,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话,那么就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的第二天为最后一天。

在冷静期内,如果婚姻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可以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登记时给你的回执单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旦这样做了,那么就视为对之前离婚申请的撤回。如果之后想要再次办理离婚登记,就需要重新再进行预约申请了。

要求离婚的当事人,丢失一本结婚证能否办理

可以办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收取哪些费用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结(离)婚登记都不再收取证件工本费,多数婚姻登记机关正在实行婚姻免费登记,免除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婚姻证件工本费、照相和复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