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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4人暴力催收卫生费 具体详情 拿着鸡毛当令箭了吗

近日,网络流传“禄丰市碧城镇4名男子到一饭店催收卫生费”一事,网民持续关注保洁公司选定、保洁费收费标准、涉事4名人员身份及公安机关案件调查等问题,现通报如下:

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指导意见》(楚人居办〔2017〕16号)文件规定(按每平方米每月0.5—3元收取),碧城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25日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

2022年5月10日,碧城镇人民政府与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签订承包期限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劳动承包合同,约定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负责对碧城镇区主要街道、公厕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清运费收取等劳务项目。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2022年11月18日,禄丰亮洁保洁有限公司聘用人员樊某岗、普某云、杨某崔、杨某华到碧城镇街面餐饮店收取卫生费,收费人员按照1元/平方米/月收费,在金金鸭火锅店,收费人员询问老板张某林火锅店面积为170多平方米,按照标准收取2000元/年卫生费,老板张某林、杨某梅夫妇认为收费不合理,不愿意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