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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奸给人下迷药按强奸罪追诉 不降为欺骗他人吸毒罪

【最高检:为强奸给人下迷药按强奸罪追诉,不能降格为欺骗他人吸毒罪】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发布会表示,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近年来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问题比较突出。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给人下“迷药”的,应当按照强奸等严重犯罪处理。特别是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时空等具体情形,对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药品,符合强奸罪等严重犯罪构成要件的,要以强奸罪等犯罪进行追诉,而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进行处理。

为强奸给人下迷药按强奸罪追诉 不降为欺骗他人吸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