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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 真相:经济拮据以解燃眉之急

近日,一则两支兰花蹲监狱的新闻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纷纷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兰花能够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该新闻是在5月22日,由河南桐柏县的金某发出来的一条帖子,金某表示:妻子在当地雇主家中做临时工时顺手掐走了两支兰花,不理解为什么就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金某的妻子夏某小学辍学几乎不识字,因为无知,出于好奇才从雇主汪某家的两盆兰花中各自掐走一株花茎回家扦插。当地兰花协会经过鉴定其中一盆价值500元至1000元,另一盆兰花死亡无法鉴定。

被盗的两苗兰花,一苗为惠兰绿帽大丝草,一苗为惠兰丝草中透红花,县物价局定价是两盆一共7万元,金某一家赔偿了8万元获得谅解才判了缓刑。两次估价差距太大,于是金某表示不服。

并且,被采摘的两株花茎并未开花,只相当于两枝叶片,并且已经枯死;原盆中的两株兰花是什么情况,他们夫妻并不知情,“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两盆花,一盆3万元一盆4万元,算的是整盆价格。按整盆的价格来判决这两株花茎的价格,我们觉得不合适。”

而兰花的主人表示: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并且摆放在不同位置,夏某在花棚里挑了最贵的两盆,分别掰走两株花茎,导致一盆兰花死亡,另一盆至今存活状态不良,“我是十几万买的,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我相信法律的判决。”

据了解金某口中的无知好奇,并不属实,偷窃兰花的行为是夏某有意为之,并且是明知道贵重的情况下去偷窃。

这件事发生在2019年4月25日,当时一审判决时,夏某家属主动赔偿汪某8万元,汪某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对夏某从轻处理。

而且在庭审中,农妇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表示她当时处于经济拮据的困境下,被诱惑掐走这两枝珍贵兰花以解决燃眉之急,所以事实并不是如金某所说的无知,好奇。

2019年10月25日,桐柏县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2月,夏某向桐柏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后被驳回。

《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夏某申诉称,掐走的花茎本身不具有经济价值,其行为损害了两株兰花品相,并非将两盆花盗走,仅属于损害公私财物;原判认定两株兰花价格7万元,桐柏县兰花协会对其中一株估价500元至1000元,另一株枯死、无花,无法鉴定,两份鉴定相差几万元,单方面以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的定价予以定罪量刑,证据不足。

《驳回申诉通知书》认定,夏某行为构成盗窃罪,数额巨大,本人在侦查、审理过程中供认不讳;夏某提供的桐柏县兰花协会鉴定意见未向法庭提供,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的结论书出具后,公安机关当日向夏某告知,夏某未申请重新鉴定,庭审中夏某对该价格认定明确表示无异议。

由此,桐柏县人民法院驳回夏某申诉。

2020年10月13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驳回夏某的申诉。

对于驳回申诉,金某并不打算就此放弃,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疑问。